【來源行業】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版),HW12染料、涂料廢物來源于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以及紙漿制造等行業,主要包括顏料、油墨、染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廢母液、殘渣、中間體廢物、廢吸附劑、廢有機溶劑,廢紙回收利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脫墨渣,以及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油墨、染料、顏料、油漆等。
【危險特性】
染料、涂料廢物成分復雜,含有重金屬、苯系物等污染物,且部分廢物具有易燃性。其中,重金屬無法生物降解,會在自然界中長期存在,通過食物鏈傳遞,在人體積累,造成重金屬中毒等危害;液體類廢物滲透入土壤中,污染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進而影響水生物和微生物生長,破壞水體自凈能力;部分有機溶劑具有揮發性,會造成大氣污染。此外,該類廢物對皮膚有刺激和致敏作用,皮膚出現紅斑,水腫,水疤,潰瘍,皮膚斑.
HW12染料、涂料廢物
涂料、油墨、顏料及相關產品制造
264-002-12
鉻黃和鉻橙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3-12
鉬酸橙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4-12
鋅黃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5-12
鉻綠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6-12
氧化鉻綠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7-12
氧化鉻綠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烘干爐殘渣
T
264-008-12
鐵藍顏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
T
264-009-12
使用色素、干燥劑、肥皂以及含鉻和鉛的穩定劑配制油墨過程中,清洗池槽和設備產生的洗滌廢液和污泥
T
264-010-12
油墨的生產、配制過程中產生的廢蝕刻液
T
264-011-12
其他油墨、染料、顏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母液、殘渣、中間體廢物
T
264-012-12
其他油墨、染料、顏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廢吸附劑
T
264-013-12
油漆、油墨生產、配制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含顏料、油墨的有機溶劑廢物
T
紙漿制造
221-001-12
廢紙回收利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脫墨渣
T
非特定行業
900-250-12
使用溶劑、光漆進行光漆涂布、噴漆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I
900-251-12
使用油漆、有機溶劑進行阻擋層涂敷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I
900-252-12
使用油漆、有機溶劑進行噴漆、上漆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I
900-253-12
使用油墨和有機溶劑進行絲網印刷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I
900-254-12
使用遮蓋油、有機溶劑進行遮蓋油的涂敷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I
900-255-12
使用各種顏料進行著色過程中產生的染料和涂料廢物
T
900-256-12
使用酸、堿或有機溶劑清洗容器設備的油漆、染料、涂料等過程中產生的剝離物
T
900-299-12
生產、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油墨、染料、顏料、油漆、真漆、罩光漆產品
T,I
【處置方式】
目前,我國針對染料、涂料廢物利用和處置的方式主要有再生利用、焚燒和填埋等處置方式,以減少其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染料、涂料廢物因成分復雜,處置前對其分類,可回收利用部分進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采用焚燒或固化、穩定化處理。
圖1 染料、涂料廢物焚燒處置流程圖
【管理規定】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染料涂料廢物都必須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資質單位進行回收、利用、處置。山西染料涂料廢物處理處置公司
根據《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家庭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油漆及其包裝物如未分類收集則全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如進行分類收集,則收集過程不按危險廢物管理(如表2所示)。
表2. 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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