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04農藥廢物
農藥制造
263-001-04
氯丹生產過程中六氯環戊二烯過濾產生的殘渣;氯丹氯化反應器的真空汽提器排放的廢物 T
263-002-04
乙拌磷生產過程中甲苯回收工藝產生的蒸餾殘渣 T
263-003-04
甲拌磷生產過程中二乙基二硫代磷酸過濾產生的濾餅 T
263-004-04
2,4,5-三氯苯氧乙酸(2,4,5-T)生產過程中四氯苯蒸餾產生的重餾分及蒸餾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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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05-04
2,4-二氯苯氧乙酸(2,4-D)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2,6-二氯苯酚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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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06-04
乙烯基雙二硫代氨基甲酸及其鹽類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過濾、蒸發和離心分離殘渣及廢水處理污泥;產品研磨和包裝工序產生的布袋除塵器粉塵和地面清掃廢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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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07-04
溴甲烷生產過程中反應器產生的廢水和酸干燥器產生的廢硫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吸附劑和廢水分離器產生的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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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08-04
其他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蒸餾及反應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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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09-04
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母液及(反應罐及容器)清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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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10-04
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吸附過濾物(包括載體、吸附劑、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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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11-04
農藥生產過程中的廢水處理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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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012-04
農藥生產、配制過程中產生的過期原料及報廢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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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定行業
900-003-04
銷售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失效、變質、不合格、淘汰、偽劣的農藥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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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
在農藥貯運、銷售和使用中往往會出現農藥廢棄物。農藥廢棄物產生的來源有很多方面。這些廢棄物如果不加強控制與管理,勢必對人類的健康造成潛在的危害及環境污染。所以,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具有重要意義。下面世紀農藥網小編就來分享一下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
1.農藥廢棄物的來源
(1)由于貯藏時間過長或受環境條件的影響,變質、失效的農藥。
(2)在非施用場所溢漏的農藥以及用于處理溢漏農藥的材料。
(3)農藥廢包裝物,包括盛農藥的瓶、桶、罐、袋等。
(4)施藥后剩余的藥液。
(5)農藥污染物及清洗處理物。
針對農藥廢棄物的產生來源,采取必要的方法進行防護和安全處理是保護環境及入、畜安全的有效措施。
2.農藥廢棄物處理的一般原則
(1)首先要遵守有關的法律和管理法規、規章
(2)不要將農藥廢棄物堆放時間太長再處理。
(3)如果對農藥廢棄物不確定,要征求有關農藥管理人員或專家意見,妥善處理。
(4)進行廢棄物處理時,要穿戴和農藥適宜的保護服。
(5)不要在對人、畜、作物及其他植物的食品和水源有害處的地方處理農藥廢棄物。
(6)不要無選擇地堆放和銷毀農藥。
3.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理,必須采取有效的方法。
(1)被國家認定的農藥質量檢測技術部門確認的變質、失效及淘汰的農藥應予銷毀。高毒農藥一般先經處理,而后在具有防滲結構的溝槽中掩埋,要求遠離住宅區和水源,并且設立“有毒”標志。低毒、中毒農藥應掩埋于遠離住宅區和水源的深坑中。凡是焚燒、銷毀的農藥應在專門的爐中進行處理。
(2)在非施用場所溢漏的農藥要及時處理。在進行農藥的作業時,為避免農藥發生溢漏,作業人員應穿戴保護服(如手套、靴子和護眼器具等)。如果作業中發生溢漏,則污染區要求由專人負責,以防兒童或動物靠近或接觸;對于固態農藥如粉劑和顆粒劑等,要用干砂或土掩蓋并清掃于安全地方或施用區。
對于液態農藥,用鋸屑、干土或粒狀吸附物清理;如屬高毒且量大時,應按照高毒農藥處理方式進行;要注意不允許將清洗后的水倒入下水道、水溝或池塘等處。
(3)農藥廢包裝物嚴禁作為它用,不能亂丟放,要妥善處理。完好無損的可由銷售部門或生產廠家統一回收。高毒農藥的破損包裝要按照高毒農藥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具體講,金屬罐和桶,要清洗、爆破,然后埋掉。在土坑中容器的頂層距地面50厘米;玻璃容器,要打碎并埋起來;山西農藥廢物處理
殺蟲劑的包裝紙板要焚燒;除草劑的包裝紙板要埋掉;塑料容器要清洗、穿透并焚燒。焚燒時不要站在火焰產生的煙霧中,讓小孩離開。此外,如果不能馬上處理容器,則應把他們洗凈放在安全的地方??傊?,應特別注意不要用盛過農藥的容器裝食物或飲料。
最后應指出,對于大量廢棄物農藥的處理方法、處理場地應征得勞動、環保部門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管理規定】
根據《固體廢物處理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相關法規,農藥廢物必須委托有相應經營類別和經營規模的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處理單位進行回收、利用、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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